文史类352分理工类329分以上考生可于6日10时前填报征询志愿
快报讯(记者 胡春艳)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已经结束。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共录取新生20388人(其中:艺术类605人,体育类16人,文史类6356人,理工类13411人),考生可以通过招考资讯网、招生院校网站或自愿拨打168声讯台查询高职(高专)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果。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陆续寄发。
根据规定,高职(高专)院校(含A、B阶段)不设置批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招生院校的余缺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A阶段文史类有58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477个(其中本市院校4所,余缺计划232个),理工类有86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1089个(其中本市院校8所,余缺计划680个);B阶段文史类有39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187个,理工类有53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302个。凡未被顺序志愿学校录取且文史类在352分、理工类在329分(含政策照顾考生)以上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于8月5日至6日上午10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原报名单位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已被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
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分A、B两个阶段进行,A、B阶段分别设置四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四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与顺序院校平行二志愿的投档规则相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的录取顺序为:1、A阶段平行志愿录取;2、A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录取;3、B阶段平行志愿录取;4、B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录取。
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录取规则,根据所确定的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余缺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录取工作将于8月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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