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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范围扩大、校考更加规范。昨天,我省出台《200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对明年艺术类考试实施了诸多新政。
明年增加五类专业省级统考
2009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共七类专业的专业课全部实行省级统考,比去年增加了五类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本月5日后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明年,省内普通高校及所有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招生,均须承认我省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并一律使用我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本科美术类专业课最低合格标准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省级统考的美术类专业课合格证,由县(市、区)招考办于2009年1月13日前向考生发放。
2009年省外本科普通高校(包括提前批录取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专业课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单独进行校考,但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省级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承认其校考成绩。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从本月2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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