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的第一批次已从昨日开始录取。参加的都是重点高校,按照招生日程录取将持续到25日。据统计,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共159所,与去年的136所录取院校比,增加了23所,计划招生15015名,比去年增加了3060人。其中统招计划14521名、定向94名、民族班51名、少数民族预科61名。按科类分:理工类12353名,文史类2662名。对于重点批次,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如何保证公平公正,让考生能考入志愿学校。为此,省招办制定了合理的投档原则。每一轮次投放考生档案,必须坚持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20%比例(学校也可申请降低投档比例,但不得低于100%),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发档,不能跳跃;第一轮次投放档案后,坚持上轮次档案不清退,下一轮次档案不发档的原则;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校,将在并列和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缺额数补足,且并列志愿和服从志愿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第一志愿的最低调档分数。此外,院校在招收定向、预科生时,取消考生特征分,以实际成绩投档,确保录取公平公正。预科录取不低于调档线80分
记者从昨天的巡视会上了解到,在第一批次录取中,对省外民族院校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含聚居和散居)原则上按70%投档;汉族考生(含长居汉)按30%投档。全部按普通高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省内民族院校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70%投档(聚居少数民族占6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10%);汉族考生按30%投档(长居汉考生占20%,其他考生占10%)。投档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和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长居汉考生,执行聚居少数民族最低控制分数线,汉族考生(含长居汉)执行普通高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我省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长居汉考生和汉族考生不得参加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报考省外民族院校预科班、民族班的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的120%投档;预科生降分录取时,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有关学校本科调档分数线下80分;民族班降分录取时,不得低于有关学校本科调档分数线下40分;报考省内民族院校预科班、民族班的,原则上按8:2比例投档。即: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8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20%。其降分幅度按报考省外民族院校的降分幅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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