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高考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民办高校须发录取确认表
今年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民办高校要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录取的依据。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对民办高等学校已录取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以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由于我省专科(高职)二批不设服从志愿,专科(高职)二批的部分院校如生源不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重新公布生源不足的学校名单和计划缺额情况,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重新填报征求志愿。
加分:
8类考生可加分或降线录取
艺术考生录取不再受照顾
今年,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的考生减少,艺术特长考生录取不再受照顾。其他8类享受照顾的考生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应优先录取四类考生,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条件,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作弊:
教师帮助高考移民开除公职
考生资料不一致不得注册
今年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对考生、老师作弊处理有了更细规定,考试工作人员若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迁移、党团关系等材料,携带中学(人事)档案,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组织人员严格审查,同时还要认真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民办院校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YMG记者李凤 实习生刘旭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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