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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媛)湖南从今年开始试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将取消。其中省级统考科目时间为高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安排在6月10-12日(高考结束后)举行。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在校学生代替别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者,毕业班学生停发毕业证一年;肄业班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在思想品德鉴定中予以明确记载。
凡全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籍学生都具有报名资格。无学籍的考生不得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考点一律设置在具备高考考点资格的学校。考点学校参加监考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总监考人数的一半,本校所教年级教师不得监考本年级考生。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不能参与学业水平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