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admi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本信息来自2008年12月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662个本科专业和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09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12个本科专业和1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1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备注
教育部
9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080214S 电子封装技术 四年 工学
1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080631S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四年 工学
1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080635S 电波传播与天线 四年 工学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page_type=0 page_info=56_48_18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