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admi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市属市管高校在招生时合理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充分考虑北京市目前仍处在高中毕业生高峰期的现实情况,增加在京招生比例。北京市管院校非艺术类专业京内外比例原则上调整为7比3,民办高校京外招生比例不超过50%。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其中,预留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在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招生。本科、高职专业设置和调整须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本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在招生条件上,北京市教委要求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对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校,市教委将严格审定其招生规模。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进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成人高校,其基本办学条件必须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教育部对其招生资格实行年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