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院校4专业统考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系、科的招生考试由艺术专业考试和全国文化统考两次组成。2005年省内艺术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含绘画、艺术设计)、音乐类专业(含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的艺术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它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仍由有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考点与考试时间
音乐类专业统考只在南京师范大学设一个考点。专业统考报到时间:3月11日、12日,考试时间:13日-30日 不分初、复试 。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和盐城工学院等高等院校。专业统考报到时间:3月25日、26日,考试时间:27日(不分初、复试)。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只在南京师范大学设一个考点。专业统考报到时间:3月18日-19日,考试时间:20日-27日(分初、复试)。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只在南京艺术学院设一个考点。专业统考报到时间:3月6日-7日,考试时间:8日-13日(分一试、二试、三试)。南京艺术学院的绘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艺术管理、音乐传播)和表演等专业参加省专业统考,其它专业仍由该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省内外非专业统考院校专业考试
省内院校招收书法、摄影、雕塑、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服装设计与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舞蹈表演及编导、史论和空中乘务等特殊的艺术专业,其专业考试暂不统考,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省外院校拟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民办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省外单独考试的院校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三至五倍以内。省内单独考试的院校,除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的合格考生人数严格控制在五倍以内外,其余各专业的合格考生人数均须严格控制在三倍以内。省招办将经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在江苏招生网(http://www.jszs.net/)上予以公布。合格考生的《文化考试通知单》由院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文化总分计算和划线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计算与普通类相同,其中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按照不大于各批招生计划数的130%%划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省招办备案。其他非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独立设置的专科艺术院校以及省内外非专业统考的院校,在录取前省招办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并放宽一定的比例,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线。
录取办法分为三种
艺术院校的录取办法按其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三种。三种录取办法是:(1)美术类专业(含绘画、艺术设计)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使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省招办按考生的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2)音乐类专业和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使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省招办按考生的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3)省招办对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非专业统考院校的考生,分别按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考生志愿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院校自主、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