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校招生体检已于近期启动,包括复查在内的体检工作将于5月初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结束。那么,体检中该注意什么?考生该如何根据体检结论,来及时治疗、以健康体魄迎接高考,并且在填报志愿时,扬长避短选专业呢?
《医学建议书》发现异常指点健康
本市今年高招体检继续实行从2007年开始推行的《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据了解,市招生体检组编写的《上海市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以下简称《医学建议书》)系列一共有6份,分别是第1号肝功能检查(ALT)异常、第2号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第3号心脏听诊发现杂音、第4号心脏听诊发现早搏、第5号矫正视力发现弱视现象、第6号血压超出正常范围。如发现有异常体征、异常辅助检查结果和疾病预兆症状的考生,将及时发放相应的《医学建议书》,让考生在了解相关简要易懂的生理和病理的医学知识的同时,掌握在日常生活、学习时的注意事项以及身体因素与报考学校的关系等。
如考生在招生体检过程中发现有异常体征、异常辅助检查结果和疾病预兆症状,要及时赴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使自己能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接受高等教育。考生、家长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知道体检结果后一周内,经学校向招生体检站书面申请复查。招生体检站应在招生体检结束前安排复查。
考生、家长对招生体检站的复查仍有异议,可在知道复查结果后两周内,直接向市招生体检组书面申请复查。由市招生体检组指定市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此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论。
往届生须注意体检时间、避免等候
根据规定,2009年应届高中(包括中专、技校和职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前往区县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往届毕业生(包括外省市返沪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报名,再根据区县属地就近体检的原则,到指定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有关专家建议,往届考生可于每周一至周五14:00至15:00前往招生体检站体检,以避免等候和拥挤;个别体检后需离沪返回居住地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安排,在正常工作日到指定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根据体检结论选择专业
专家指出,通过招生体检可以在了解自己的身体条件后,结合专业志向和爱好,依据《指导意见》,扬长避短地选择高等学校和专业,避免盲目填报志愿;也便于高等学校和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的身体条件,择优录取。
体检结论一旦出现“第X部分第X条”等文字,是提示考生在报考某些高等学校及专业时因身体条件原因将受到限制,具体限制请对照《指导意见》。如考生体检结论中出现“第二部分第6条”,说明考生HBsAg阳性,对应《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6条的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选报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学校及专业。”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根据体检结论参照《指导意见》选择高校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