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 张健健)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09年我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有37所,其中本科高校11所,独立学院4所,专科学校21所,分校办学点1所。
据悉,除这些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有资格招生的高校名单,以免失误。
由于教学面积不达标,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亮黄牌而限制招生。该院去年计划招生160人,由于今年被限制招生,今年的招生计划只有80名。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被“限制招生”的学校,他们将不再有资格申请增加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核准、经自治区招办公布的这些高校在疆的原定招生计划不会变,考生可以按正常程序放心报考。
2009年新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本科(11所)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昌吉学院、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专科(21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
独立学院(4所):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分校办学点1所:新疆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