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出台。
省统考增加一专业类别
据悉,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在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基础上,今年增加了“体育舞蹈类”,考生至少选报其中一类,除美术、音乐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统考合格不再单独发证
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省统考分专业类别专业合格控制线。今年起,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将及时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名单5月公布
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5月初,省招办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文化课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今年,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考生可兼报非艺术类专业
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省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生源不足最多可降20分
对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开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记者 覃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