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于12月5日至10日进行,逾期不予补报。日前,市招考办就广大考生及家长关心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
▲具有我市户口的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参加我市高考(Q吧)报名,在我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12月5日须满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我市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1)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其中具有我市户口的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地集体报名,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浑南新区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沈阳洪庆中学、新民高中分校的应届毕业生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2)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民办高中户口为本省外设是的应届毕业生,其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可回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应届双语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3)在我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回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参加考试,方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上述考生在其他地区报名不享受加分政策。
(4)外省户口人员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我市在外省借读或工作的人员须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今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有什么特点?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辽宁省统一考试。未在以上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其它专业的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考生持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2009年6月7日起举行的2009全国普通高考。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12月5日至10日期间到我市指定地点办理艺术类考生报名手续和领取《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还须持居民身份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省指定的有关高校办理专业统考信息确认手续,领取有关高校发放的专业统考准考证,了解考点的具体要求,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位置在规定时间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统考。
辽宁域内艺术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类别均须采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省统考成绩录取。
省外高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按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不得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有哪些注意事项?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前,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我省指定的有关高校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领取专业考试有关材料,交纳艺术类专业统考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带好《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考点印发的指定专业类《考试准考证》,按专业课考试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美术类专业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美术类考生统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持身份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26日到规定考点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地点:沈阳市内五区的考生在沈阳师范大学考点考试;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在沈阳理工大学考点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于1月4日进行。时间与科目如下:
8:00—11:00 素描; 11:30—12:00 速写
13:30—16:30 色彩。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分专业课考试、基础课笔试。专业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听音与乐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演唱,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满分150分;演奏,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的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满分150分;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演唱,满分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演奏,满分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3.舞蹈学专业
统考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技艺、即兴表演150分;自选剧目表演,满分150分
音乐舞蹈类考生统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须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交复印件)、《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交复印件)于12月23日至24日上午到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于1月13日至16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考点进行。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影视表演专业
考试分初试、复试。专业总成绩满分300分。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5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15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60分;朗诵,满分6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30分。
2.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120分;命题故事,满分70分;命题表演,满分6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5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120分;命题故事,满分120分;口试,满分60分。
考生统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须持身份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15日至19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开始考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 1月1日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开始进行。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专业总成绩满分300分。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满分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满分70分;散文写作,满分3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满分10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100分满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笔试),满分50分。
考生统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须持身份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15日至19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开始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于1月1日开始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进行。
▲未包含在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其它专业的专业考试
未包含在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其它专业的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具体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考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如何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各区、县(市)招考办向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考生如何填报艺术类志愿
沈阳市2009年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参加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或统考专业范围之外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除外)。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四个批次。第一批分为“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10所参照独立设置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为其它普通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和服从志愿;第三批为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设1个院校志愿和服从志愿;第四批为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院校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四个批次的院校。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的艺术院校(专业)为主,第一、二、三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第四批艺术类高职(高专)在普通高职(高专)录取前进行。
▲市招考办咨询服务电话
沈阳市招考办咨询服务电话:22700616 96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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