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200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通过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
(1)参加2008年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其中一所大学举办的艺术特长生考核并获得合格以上等级证书;
(2)参加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江苏音乐家协会其中一个单位的社会艺术水平考试,并获得9级以上的考级证书。
二、招生项目
(一)西洋管弦乐
1、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管乐: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3、打击乐
4、钢琴
(二)民乐
扬琴、琵琶、阮、笙、琐呐
(三)舞蹈
中国舞
(四)声乐
美声、民歌
三、招生程序和办法
1、报名
●考生需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 ),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2月28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
●邮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2)初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相关音像资料(与特长项目有关);(3)获得北京大学艺术周或其它指定高校艺术冬令营、有关省级招办艺术特长生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10095。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2、资格确定
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我校艺术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对于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可获得2008年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拟录取资格。我校招办将即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3、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高考(Q吧)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则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志愿(不包括本硕连读的“基地班”专业)。
四、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zsb@njau.edu.cn
网址:http://xszj.njau.edu.cn/zs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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