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音乐师资、艺术管理、舞蹈编导、舞蹈表教、戏剧影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层次、教学地点:
专 业 | 方 向 | 学制 | 学历层次 | 教学地点 |
音乐学 | 音乐学 | 5 | 本科 | 北校区 |
音乐教育与表演 | 4 | 本科 | 北校区 | |
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 | 4 | 本科 | 南校区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电脑作曲 | 5 | 本科 | 北校区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4 | 本科 | 北校区 |
中国乐器演奏(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 4 | 本科 | 北校区 | |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打击乐、萨克斯) | 4 | 本科 | 北校区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4 | 本科 | 北校区 | |
现代音乐(演唱、萨克斯管、爵士鼓、吉它、电贝司、现代键盘) | 4 | 本科 | 南校区 | |
表 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4 | 本科 | 南校区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舞蹈表教(汉唐古典舞、民间舞方向) | 4 | 本科 | 南校区 |
三、招生地区:面向全国招生
四、报考时间、报考条件、报考手续:
(一)报名时间:2008年2月17日—2月18日(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
(二)考试时间:2月19日—2月28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
1.初试:2月19日—2月22日;2月24日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2.复试:2月25日—2月28日;3月1日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三)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考手续:
1.考生持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待业青年持街道的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应届持学校证明,往届持毕业证),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册到本院报名。本市考生需持介绍信到学校或单位所在区、县招办验证换信后,再到本院报名。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3.报名费和报名手续一概不退
(六)兼报:
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并标明志愿次序
五、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
1.初试:听写(节奏、音程、和弦、曲调等),乐理,论文写作
2.复试:音乐学常识,音乐风格听辨,视唱(三升三降以下),和声(到属七和弦)
3.面试: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论文简述等
4.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二篇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脑作曲
1.初试:听写(节奏、音程、旋律、二声部旋律、和弦连接等),乐理,歌曲创作
2.复试:器乐曲创作(单一主题、展开性中部的再现单三部曲式多声部乐曲),和声(到一级关系转调),视唱(三升三降以下)
3.面试: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4.备注:交本人多声部作品二至三部(复印八份)
(三)演唱(美声)
1.初试:美声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2.复试: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二升二降以下),听写,乐理
3.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四)演唱(民族声乐)
1.初试:演唱两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除演唱上述中国作品曲目外,其中也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
2.复试: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二升二降以下),听写,乐理
3.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五)中国乐器演奏
1.初试:
⑴演奏中型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如无练习曲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一首)
⑵民族打击乐须分别在有旋律和无旋律的乐器上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其中必须有一种民族打击乐器和一首中国乐曲
⑶大提琴同管弦系大提琴
2.复试:
⑴演奏不同风格类型乐曲两首(与初试曲目不得重复)
⑵视唱(二升二降以下)、听写、乐理、线谱视奏
3.备注:初复试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乐曲伴奏限一人
(六)管弦乐器演奏
1.初试:
⑴管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连音、吐音)、琶音(调性任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较慢连音与快速吐音)和大型乐曲一首(不带伴奏)
⑵弦乐: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大提琴:自选三个八度单音阶、琶音及同调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套,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或舞曲一首
d.低音提琴:自选两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一套,两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⑶打击乐:演奏小军鼓、马林巴练习曲各一首,马林巴中等乐曲一首,抽查音阶琶音一条,演奏钢琴曲(车尔尼849以上程度)一首
2.复试:
⑴管乐:大、中型乐曲各一首(可重复一首初试作品)
⑵弦乐:小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乐段)或二、三乐章,另选技巧性乐曲一首;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⑶打击乐:除初试内容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马林巴中等以上乐曲一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钢琴奏鸣曲一首
⑷视唱(二升二降以下)、听写、乐理、视奏
3.备注:一律要求背谱演奏,钢琴伴奏自理,乐器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