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与名额
分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名额 | 层次 | 学制 |
音乐 学院 |
音乐学 | 音乐编辑与出版 | 5 | 本科 | 四年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 | 声乐20人[女高音7人、女中音2人、男高音6人、男中音2人、民族声乐3人] 钢琴20人[钢琴表演14人、钢琴艺术指导6人] 西洋管弦40人[长笛2人、双簧管2人、单簧管2人、大管2人、萨克斯2人、圆号3人、小号3人、长号5人、大号1人、打击乐3人、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1人] 民族乐器30人[竹笛2人、笙2人、唢呐2人、二胡8人、琵琶4人、扬琴2人、中阮3人、古筝4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1人] 电子音乐20人 现代器乐25人[键盘4人、电子管风琴4人、电吉它5人、电贝斯3人、萨克斯5人、打击乐4人] 流行音乐演唱25人 |
180 | 本科 | 四年 | |
美术 学院 |
美术学 | 美术馆管理、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品经营与拍卖、鉴定与修复 | 95 | 本科 | 四年 |
绘画 | 国画、油画、版画、现代绘画 | 115 | 本科 | 四年 | |
雕塑 | 15 | 本科 | 五年 | ||
设计 学院 |
艺术设计 | 平面艺术设计120人、环境艺术设计120人、服装艺术设计40人、装饰艺术(含装饰雕塑)80人、数字艺术(含影像、游戏、新媒体)120人、服装表演20人 | 500 | 本科 | 四年 |
戏剧影视 学院 |
表演 | 75 | 本科 | 四年 | |
导演 | 15 | 本科 | 四年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5 | 本科 | 四年 | ||
广播电视编导 | 采编播45人、文艺编导50人 | 95 | 本科 | 四年 | |
舞蹈 学院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40人、社会舞蹈40人 | 80 | 本科 | 四年 |
舞蹈编导 | 舞蹈表演40人、现代舞30人、歌舞表演30人、国标舞20人 | 120 | 本科 | 四年 | |
动画艺术 学院 |
动画 | 120 | 本科 | 四年 | |
艺术教育 学院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120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 | 美术教育 | 40 | 本科 | 四年 | |
文化艺术 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艺术管理 | 100 | 本科 | 四年 |
现代 传媒 学院 |
绘画 | 漆画艺术、现代绘画 | 45 | 本科 | 四年 |
雕塑 | 城市雕塑 | 30 | 本科 | 五年 | |
艺术设计 | 数字媒体、平面设计、工业产品造型、环境艺术 | 280 | 本科 | 四年 | |
广播电视编导 | 节目策划、文艺采编、播音与主持 | 120 | 本科 | 四年 |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
编辑出版学 | 90 | 本科 | 四年 | ||
广告学 | 广告策划 | 60 | 本科 | 四年 | |
摄影 | 70 | 本科 | 四年 | ||
表演 | 表演、电影电视语言配音 | 55 | 本科 | 四年 | |
艺术教育 学院 |
音乐表演 | 40 | 专科 | 二年 | |
城市艺术 学院 |
音乐表演 | 30 | 专科 | 二年 | |
服装表演 | 20 | 专科 | 二年 | ||
舞蹈表演 | 20 | 专科 | 二年 | ||
艺术设计 | 70 | 专科 | 二年 | ||
影视动画 | 30 | 专科 | 二年 | ||
旅游管理 | 30 | 专科 | 二年 |
注:此计划待批,招生省份包括吉、黑、辽、内蒙、鲁、晋、豫、冀、皖九个省份,具体专业和计划以2008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未获得考生所在省(区)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
报考办法
考生先到户口所在省(区)招生办参加高考(Q吧)艺术类报名资格审核,然后参加所在省(区)组织的专业统考(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院专业考试。
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发放的《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报名序号(8位),外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高考考生号(14位),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吉林艺术学院各考区考点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费20元,参加初试的考生交初试费80元,进入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不受理函报。
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
考区 | 省份 | 考点 | 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长春考区 | 吉林 黑龙江 辽宁 内蒙古 |
表演校区 | 音乐学院 | 1月9日-10日 | 1月11日-12日 |
戏剧影视学院 | 1月13日-14日 | 1月15日-19日 | |||
舞蹈学院 | 1月13日-14日 | 1月15日-20日 | |||
造型校区 | 美术学院 | 1月11日-12日 | 1月14日-15日 | ||
设计学院 | 1月14日-15日 | 1月17日-18日 | |||
综合校区 | 艺术教育学院 | 1月6日-7日 | 1月8日-10日 | ||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 1月10日-11日 | 1月12日-13日 | |||
净月校区 | 现代传媒学院 | 1月8日-9日 | 1月10日-12日 |
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表演类(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的服装表演方向、表演、导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非表演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教育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40%与文化课成绩占6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动画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专业课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理论类(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20%与文化课成绩占8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专科:考生在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