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专业考试要求
院本部
音乐学系(沈阳考场)
初试:1.音乐学基本常识(包括著名中外音乐家、音乐作品及民族音乐的基本常识);2.面试:①简述所提交论文的主要内容;②演奏。
复试:1.命题作文(不少于1000字);2.名曲听辨(笔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作曲系(沈阳考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初试:1.和声:四部和声写作;2.歌曲与旋律写作: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②视奏,③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电子音乐专业
电子音乐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初试与复试内容,但复试中不参加器乐曲写作考试,须完成专业创作制作考试,内容为:1.MIDI基本理论考试(GM部分,能够掌握基本的音序器操作,包括软、硬件或合成器音序);2.根据指定主题或动机在计算机GM格式音源中创作出一首完整的MIDI作品(包含原始文件)。考试时间为四个小时。
视唱练耳专业
视唱练耳专业的考生除全部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初试与复试内容以外,在复试中还须完成:1.笔试;2.视唱的考试要求,并在综合测试中增加与本专业方向相关的内容。
指挥专业
初试:1.和声:四部和声写作;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
复试:1.视谱指挥临时指定的曲目;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②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③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3.专业素质测试:听音、节奏测试;视唱钢琴或其他乐器视奏(演奏其他乐器的考生在专业报名时需注明);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声乐系(沈阳考场)
初试:1.面试:测身高;2.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为测试听觉而加试听音等(如演唱已能表明考生的水平,则免予加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5.专业检喉。
声乐系(外省考场)
1.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民族声乐系(沈阳考场)
初试:1.面试:测身高;2.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至少有一首音域不少于十三度;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①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②为测试识谱、听音能力,加试视唱、模唱(准确的记忆;模唱戏曲、说唱、民歌的短句等)③为测定考生的语言习惯加试朗读(歌剧、话剧台词、诗歌等)④为了解考生形体的韵律感而加试舞蹈片断(古典、民间、现代舞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4.专业检喉。
民族声乐系(外省考场)
1.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至少有一首音域不少于十三度;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音阶练习、视唱听音、朗诵、舞蹈等;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钢琴系(沈阳考场)
钢 琴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Op.10 No.3 No.6 Op.25 No.7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莫扎特、海顿、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手风琴(巴扬)
初试:1.音阶、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一首(或技术性乐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3.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乐曲一首;2.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电子琴系(沈阳考场)(电子管风琴暨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1.演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2.中型乐曲一首。
复试:1.演奏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或其他类型乐曲各一首(不同于初试曲目);2.即兴演奏能力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电子琴系(外省考场)(电子管风琴暨双排键电子琴)
1.演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2.中型乐曲一首;3.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乐曲各一首;4.即兴演奏能力测试;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管弦系(沈阳考场)
管 乐
初试:1.音阶、琶音(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乐曲一首。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弦 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古典打击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小鼓技术:各种力度变化的滚奏、连音奏法;3.小鼓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2.视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管弦系(外省考场)
管 乐
1.音阶、琶音(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4.视奏测试;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弦 乐
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4.视奏测试;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古典打击乐
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小鼓技术:各种力度变化的滚奏、连音奏法;3.小鼓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均不用伴奏)
民乐系(沈阳考场)
初试: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复试:1.演奏不同于初试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或演奏乐曲两首;2.视奏(用五线谱);3.凡能用其他乐器完整演奏独奏曲者,将根据演奏程度适当予以加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民乐系(外省考场)
1.演奏练习曲一首和乐曲两首;2.视奏(用五线谱);3.凡能用其他乐器完整演奏独奏曲者,将根据演奏程度适当予以加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均不用伴奏)
音乐教育系(沈阳考场)
初试:1.面试:①测身高②朗读:内容由主考主任临时指定;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3.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中级或中级程度以上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