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黑龙江省)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批准均可报名,文理兼招。其中音乐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女身高1.60m以上,男身高1.70m以上。
二、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非师范类)、绘画(非师范类)30人左右,学费5940元/年;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非师范类)13人左右,学费682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10人左右,学费6820元/年。
三、录取原则
美术学、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150%投档,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艺术设计、绘画、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四、报名手续
考生须按指定考点报考,报考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09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报考音乐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报考美术类专业考试时不分专业,报考音乐类专业考试时可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
五、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1、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限用黑铅笔或炭笔)(100分);2、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100分)。
音乐学专业:1、声乐(100分);2、器乐(100分);3、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
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100分);2、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3、特长展示(器乐、舞蹈、小品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道具、乐器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笔试(命题故事创作与影视作品分析)(150分);2、特长展示(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乐器考生自备,也可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3、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
声乐、器乐考试科目均要求:自选一首曲目。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则声乐和视唱练耳科目考一次即可。
六、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考点(黑龙江省美术类、音乐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4日-15日
考试时间:2009年2月16日
报名及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七、报考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课考试。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网 址:http://www.jlnu.edu.cn/
电子邮件:jlsdzsb@126.com
咨询电话:0434-3294661
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各专业在黑龙江省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 |
艺术文 |
艺术理 | ||
文化课 |
专业课 |
文化课 |
专业课 | |
美术学 |
283 |
150 |
331 |
150.33 |
艺术设计 |
284 |
162.33 |
306 |
151 |
绘画 |
310 |
155.34 |
/ |
/ |
音乐学 |
315 |
247.5 |
400 |
209.5 |
音乐表演 |
309 |
221.5 |
330 |
214 |
广播电视编导 |
383 |
238 |
375 |
246 |
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