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一)自备物品
1、美术类考试: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备。
2、舞蹈学专业: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3、音乐表演专业:(通俗歌曲自备音乐伴奏碟,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或伴奏碟)。
(二)考生必须凭高考《报考证》、《身份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三证参加考试。
(三)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为0分,并报各省招办,按照各省招办当年的考试违纪作弊规定执行。
(四)美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跨省报考者成绩无效;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可选择任一考点考试,但不能重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成绩均作废。
(五)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考试时不能画浓妆,不能穿演出服。
七、专业考试成绩划线、通知和录取
美术类专业:
1、除重庆以外其它省的专业成绩合格线由重庆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和相关规定合理划定,合格考生由学校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热点查询)。重庆考生参加重庆市联招考试,合格线由重庆市统一划定,并发放文考通知单,凡达到本科合格线(文考线和专业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相关专业。
2、录取办法: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考控制线(若本省举行了专业联考的,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专业成绩 |
专业成绩总分 |
×60% + |
文化成绩 |
文化成绩总分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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