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复旦等高校日前先后公布2009年自主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自主招生将不受5%的名额限制,比例可达10%。对此,有关评论认为自主招生门槛进一步降低、比例进一步扩大,由此可能出现诸多腐败与不公平问题,令人万分忧虑。笔者理解这种忧虑。对于自主招生的门槛与比例问题的争议,反映出我国教育发展已经陷入怪圈。
一直以来,社会呼吁基础教育要走出应试格局,打破将高考分数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选拔方式。同时,近年来,每当谈起大学的发展时,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缺失成为大学发展受阻的重要原因,那么,为什么当高校拥有很少的招生自主权,打破高考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时,却引来如此多的质疑?
其一,高校管理缺乏民主,自主招生不公开透明。根据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高校拥有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等7项办学自主权,也就是说,如果依法治教,大学应当100%自主招生,而不是眼下68所高校5%(或10%)自主招生。但是,办学自主权之所以被广为讨论,在于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以行政为主导,校内决策不甚公开与透明。
早在2003年部分高校试点进行自主招生之前,就有舆论指责高校的120%提档权、1%的机动指标录取,以及校内加分政策,存在潜规则和猫腻,在进行权钱交易,而高校并没有通过改革内部管理模式,用公开、透明的招生方式,打消大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问题的质疑。这导致从2003年试点自主招生时起,就有不少人一直坚定地认为这种招生模式会给有权有势者提供更便利的上名校的通道,蚕食掉当前教育中仅存的高考集中录取“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脆弱公平。在这样的背景中,高校自主招生比例从5%到10%,自然会引起大家更高的警惕。
其二,多元录取标准社会接受度差。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参加高考,分数达到一本线或者低于该校当地录取分数线20~30分,就可被高校自主录取。从分数角度看,这种录取“门槛”显然低了。但是,自主招生的录取本就不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在高考分数之外,还要结合学生平时学业表现和学校的面试考查进行综合录取。在综合录取标准中,门槛并没有降低。也就是说,这种“门槛降低”说,是对分数录取标准的坚守,而非对新的录取标准的认同。
当然,对新录取标准的不认同,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对学校的不信任,大家可以接受美国大学的申请入学制度,认为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平时学业表现+社会服务表现+大学面试考核”的录取规则,有利于学生评价的综合、持续、动态,而不相信国内高校“一定的高考分数要求+中学平时学业表现+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成绩(即自主招生优惠)”,是因为在当前的国内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大家只相信卷面考试成绩是客观真实的,而中学平时学业表现以及大学的自主招生测试,都是可以做手脚,可以因权、钱、人情而改变的。也就是说,尚不具备进行多元录取的教育土壤和社会土壤。
是按照教育规律推进大学自主办学、多元录取,还是根据现实环境,防患高校自主办学,坚持分数一元录取,这就是国内教育发展的两难处境。在笔者看来,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变异,不是自主权本身有问题,而是由于国内高等教育缺乏自由竞争,以及高校内部管理缺乏民主所致——在计划体制的保护下,高校办学者没有竞争的压力和危机意识,而在学术管理缺位的高校内部,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无法公开、透明地执行,这才是自主权被质疑的原因。因此我们呼吁,在大学扩大自主招生比例的同时,必须同步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否则,“自主办学”这个现代大学制度中的好东西,也会在目前的教育环境中变臭,让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