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8年高考(Q吧)招生中继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以上二个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3、其他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学生(艺术、体育特长除外)。
二、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各省招生规模控制在本省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5%-10%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07年12月3日--2007年12月25日)。凡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
2、中学推荐:打印的申请表经中学主管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盖学校公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A4标准),在12月25日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寄送材料:
建议申请者将材料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地址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收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08年1月初在我校网报系统中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
初审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13日,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请注意网上考试通知。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
参加国际学院自主选拔考试的学生除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外,必须参加国际学院组织的英语面试。
3、入选
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公示
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特长和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相应或相近的专业。
3、取得我校国际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填写申请表,承诺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国际学院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北京邮电大学网址:www.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主页设在"招生信息"栏目中,电子信箱:zsb@bupt.edu.cn。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3407(传真)。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达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十号 邮编: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收
电话:010-62282045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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