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网上录取相适应的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材的招生管理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 2008年继续实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170名,不占用我校向各省份安排的招生来源计划。
二、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20%的学生。
2、具有创新、发明、文学、语言或某学科等方面特殊才能的学生。
3、高中阶段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
4、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优胜者。
四、报名方式
1、考生登陆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2008zs/zzzssq),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将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用A4纸张打印出来,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
2、下载中学推荐表,交由中学填写并单独封装;
3、考生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单独封装)、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A4纸张,按获奖时间顺序装订成册)、高中三年成绩册复印件)直接送交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4、各中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人选须在本校公示(原则上我校生源基地学校、省级示范性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其他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如发现在推荐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参选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以及取消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5、申请表中《个人陈述》部分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五、考核选拔
1、学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地点:湖南大学。
2、复试费200元/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通过复试的考生,将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经考生所在中学、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送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按以下办法予以录取。
1、高考(Q吧)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投档线者,我校按其第一志愿专业予以录取;
2、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优秀、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第一志愿专业予以录取;
3、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良好、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安排专业予以录取,但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4、自主选拔考核成绩优秀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按的投档线的考生可申请进入我校李达实验班或本-硕连读专业学习。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8日,考生可访问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已顺利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复试通知时间:2008年1月5日(网上公布,请关注http://admi.hnu.cn)。
3、复试时间: 2008年1月11-13日。
4、复试结果通知时间:2008年1月20日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考生也可访问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560 8823067
传 真:0731- 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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