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东北大学2008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并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对象为符合高考(Q吧)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条件规定的学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的学生;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其他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4、在语言、文学方面(演讲、写作、外语口语)以及音乐方面有突出特长,其中音乐项目要求达到该项目业余组等级考试最高级别,语言、文学方面需获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
5、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6、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荣誉称号者,或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其他荣誉称号者;
7、经省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性高中推荐,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高中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者(生源质量较好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二、招生计划
2008年自主选拔招生计划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按“宁缺毋滥”的原则使用。
三、报名程序
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考生必须登陆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到2008年1月10日截止。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填写打印报名表。登陆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注册、填写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东北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按照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东北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
2、中学审核推荐。中学教务部门对《东北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考生填写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在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将考生信息填入《2008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此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请推荐中学在1月10日前将中学盖章签字后的《2008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寄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参考各中学推荐表中考生的排序进行报名材料初审。
3、递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原始成绩单(由中学提供,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并有教务处主任签字)、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一寸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照片背面注明报名序号、姓名)、个人自荐信(载明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考生本人签字)及其他证明材料。将报名表与其他报名材料于2008年1月10日前寄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EMS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为避免材料丢失,请有条件的中学统一汇总考生申请材料后随中学填写的《2008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一并特快专递邮寄给我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08年1月20日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公布,同时我校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于2008年1月25日凭网上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到东北大学综合科技大楼507室缴纳考试费200元,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
3、考核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心理测试。
文化课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每科100分,满分400分)。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察。心理测试设合格线。
2008年1月26日进行文化课笔试及心理测试,1月27日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测试地点在东北大学校内。
4、资格认定和公示
学校依据考核结果,综合考虑文化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和考生专业特长,确定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候选学生名单。2008年3月20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我校将向候选学生邮寄资格认定书。
五、录取政策
我校自主选拔候选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审体检合格,录取政策为:
1、对考核成绩为优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对考核成绩为良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理工类统招提档线的考生,根据学生特长和个人所报志愿,加20分安排专业。
3、对考核成绩为良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理工类统招提档线的考生,在专业服从调剂前提下,参照本人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予以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自主选拔候选考生报考我校国防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艺术类专业时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
3、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八、本简章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大学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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