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8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学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报名条件并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共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总排名应不低于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人数的前10%,且高中阶段曾在地市以上(含地市)级外语演讲比赛中获奖。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首页,下载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个人陈述用表》;
2、考生所在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用表》,并请将《中学用表》、高中三年历次期中和期末考试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单独密封,封口加印,连同学生用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08年1月1日前,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邮编:266003),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所寄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恕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将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及时通知中学及考生本人。
2、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面试采取回答既定题目和即兴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社会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具体测试时间和办法将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3、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高中阶段表现、测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录取。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考生所在中学。
四、专业安排
保送生可选报的专业原则上是我校2008年招生的专业。学校将统筹考虑测试成绩及学生的特长、专业志愿,确定保送生的录取专业。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只安排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的专业中去,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
五、奖励
被录取的保送生入学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六、监督
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8203273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保送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向我校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鱼山路5号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3
联系电话:0532—82032426 82031723 82032478(传真);
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
E-mail:ouczsb@ouc.edu.cn
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1月24日至2月24日)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保送生报名表---个人陈述用表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保送生报名表---中学推荐用表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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