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8年将继续招收保送生,我们真诚欢迎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生自荐或中学推荐。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规定中所列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一) 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省级赛区 ) ;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
查询资格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07年12月3日--2007年12月25日)。凡符合我校保送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
2、中学推荐:打印的申请表经中学主管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盖学校公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A4标准),在12月25日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寄送材料:
建议申请者将材料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地址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收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成立保送生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08年1月初在我校网报系统中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
初审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13日,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请注意网上考试通知。
3、预录取
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录取
被我校认定的预录取保送生人选,经与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平台公示的具有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核对后,同时公示无异议,再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北京邮电大学网址:www.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主页设在 "招生信息" 栏目中电子信箱:zsb@bupt.edu.cn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3407(传真)。
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达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十号 邮编: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收
电话:010-62282045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件:zsb@bupt.edu.cn
注: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资格名单 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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