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具有创新精神、专业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拔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参见附录);
2、高中期间各学期学业成绩优良;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可予以录取的要求;
4、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申请程序: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在填妥网上相关信息后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连同申请材料(以A4纸张大小装订)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 2008年1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中学推荐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个人陈述、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等。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2、考核方式: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8年1月12日举行保送生选拔测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免于参加选拔测试,直接入选我校保送生。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及面试。文科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
4、审批录取:在综合考虑竞赛成绩、保送生选拔测试成绩、中学期间学习情况及学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我校将确定保送生人选和录取专业,并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最终确定的保送生人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办理完正式录取手续后,我校将于2008年6月底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外国语学校保送生选拔工作安排,详见我校致各相关外国语中学(学校)保送生招生函件。
三、奖励政策
1、所有入选保送生在入学后,我校将给予其参加强化班选拔的资格,竞赛类保送生入学后即配备导师。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项之一,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省级赛区一等奖,授予5000元新生奖学金;
全国三等奖,授予10000元新生特别奖学金;
全国二等奖,授予20000元新生特别奖学金;
全国一等奖,授予30000元新生特别奖学金。
3、其他类别录取的保送生将根据竞赛等级、保送生选拔成绩、高中期间学习成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部分优秀考生,授予其新生奖学金或新生特别奖学金。
4、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后可直接进入强化班学习,同时我校将给予其参加工科研究试验班选拔考试的资格。
四、其他
1、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保送生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考核结果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后,被认定的保送生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资格。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保送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84892459
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六、本实施方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