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投档规则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
1. 志愿优先、成绩排序。顺序志愿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 1 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
2. 按比例(指招生计划与投档人数之比,下同)投档。线上考生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 120% 的学校,一般按 1:1.2 的比例投档;线上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 120% 的学校,线上生源一次投完。如学校提出具体投档比例,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按学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出合格考生。
同位次、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3. 在同一批次中实行“志愿清”的投档办法,即在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1 .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
2. 一次性原则。每批次的同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同一轮投档中有效。对考生而言,每次填报的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未能投档的考生其原来所填报的本批次志愿作废,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或参与下一批次录取。对学校而言,本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高校,不能补投原有志愿考生的档案,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统一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志愿。
3. 投档比例
根据既要兼顾招生学校自主权、择优录取,又要降低投出考生的退档比例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招生院校有权在 1:1 ~ 1:1.1 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前提供的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投档比例,以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数。
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则按以下原则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 1:1.05 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不超过 1:1.1 的比例确定。
同位次、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有关今年广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改革的方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陆续通过区内各大媒体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http://www.gxeea.cn )向考生进行详细解读,请广大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