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考试时如遇身体不适,如呕吐、腹泻、晕厥、抽筋、急于上厕所等,应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可在监考员陪同下临时离开考场,但考试时间不延长;不能坚持将被视为放弃本科目考试,不能补考。
第五,考试最后30分钟才能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考生拿到条形码后,要与准考证号码仔细核对。拿到试卷后要对试卷进行检查,包括试卷共有几页、是否缺页、每页卷头和页面是否存在字迹不清、漏印等问题。如存在问题,应立即举手示意,请监考员予以解决。
关键词:考场规则
招考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必须遵照以下内容参加考试,不得违规。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考试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出场考生直接到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
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关键词:突发情况
“考生忘带准考证”、“试卷出现异常”、“考生晕场”……考试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预想不到的特殊情况,让考生不知所措。应该如何应对这些意外?昨日,湖北省考试院发布《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针对考生在应考时遇到的各种突发特殊情况,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忘带准考证
如果考生考试当天忘带或遗失“准考证”,在送考老师证实考生真实身份的前提下,考生先进教室参加高考,由监考老师比对考生本人和考场核对表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然后由家长把准考证送到考点来;如果高考当天遗失准考证,在送考老师证实下,考生也可以先参加考试,该门考试结束后,考生再补办准考证。
走错考场或交通堵塞
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先到考点看一看自己所在的考场,熟悉考试环境,计算一下到达考场所需的时间。考试当天,出发时间要留有余地。如果考生迟到,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允许入场;超过时间的禁止入场。如果考生遇交通堵塞,可出示《准考证》向交通部门和交通警察求助。往年遇到这种情况的考生,只要是求助于公安和交通部门,一般都会得到帮助。
相关推荐:2009年辽宁省大学实力排行前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