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出现异常”、“考生抢先答题”、“考生要大小便”……这些高考考场偶发事件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6月2日,济南市招办公布了济南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其中对在高考考场上出现的33种偶发事件做出了处理办法。本报记者挑选出其中24条考生关注的偶发事件及处理程序,以确保进入考场后可以从容应对。
1。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暂停拆封。主考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监考员启封分发试卷。查明原因,立即逐级上报省招考院。
2。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 、漏印 、重印 、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考点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记住所耽误的考试时间。主考请示考区主任 ,核实情况,用备用试卷补齐。经报请省招考院同意,补足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3。考生拒绝在规定位置按手印
允许继续考试,将情况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并及时报告主考。主考立即查验考生各种材料,如有不符项目,写出情况报送省招考院。
4。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 、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试卷或答题卡
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征得考生同意后,申请动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主考请示考区主任,核实后补发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将情况登记在册,并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但应告知考生不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5。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少数人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声音稍大);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请示考点主考。主考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省招考院。
6。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监考员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则维持原状。
7。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东西带入考场
监考员在考前提出要求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如实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主考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上签字并上报。
8。同一考场,发现考生二次抢答(第一次抢答作当众警告处理)
监考员立即制止,记下第二次抢答考生答哪道题,答在什么地方,答了什么文字,如实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
9。发现考生拖答
监考员立即制止,如实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主考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在《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上签字并上报。
10。发现考生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
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制止,并如实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舞弊事件,则应全力制止并通过联络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组织力量调查 ,并立即将情况向上级反映。
11。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塑料橡皮,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数学科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
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主考指示考务组提供,不够的情况下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
12。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离岗,装袋、装订等不符合要求等
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报告考点主考。主考终止其工作安排替补。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13。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记录情况,报告考点主考。主考立即终止其监考和考务工作,调换备用人员接替工作,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14。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主考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离考试结束时间超过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15。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主考及时安排治疗,并同时安排流动监考员接替监考员工作。如果离考试结束时间超过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16。考场内部发生喧哗
予以制止,记录,报告考点主考。高考处理同(14),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监考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8。考试中途考生需就厕
监考员速与流动监考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考。主考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指派两名同性场外流动监考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19。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开水
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由流动监考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20。考生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坚决予以制止。对不服从劝阻者,由考点保卫人员协助处理。
21。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与考生本人不符
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主考详细调查 ,核实情况。如系换卷、代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招考院。
22。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要求更换
监考员向主考申请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并记录。主考核实情况,动有备用试卷、答题卡,但不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23。考生带走试卷答卷或答题卡
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已离考场,必须追回带走材料,记录在案,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24。监考员收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
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通知被撕破污染的学生等候。主考在无法作技术处理的情况下动用备用卷。由正副主考、省、市检查组成员、监察员、保卫人员和监考员共同监视该考生抄答。共同核对,并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本报记者 尹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