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anyi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高考前,市教育局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带齐证件用品准时进场,自觉遵守考试守则,诚信考试。考生应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暂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还必须在“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及时按监考指令在指定的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楚的答卷、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
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人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