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和普通文理科有何不同?为什么普通文理科不能兼报艺术类?
安徽省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文史类、普通理工类、艺术文史类、艺术理工类、体育文史类、体育理工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艺术类、体育类招生是招收有艺术和体育专长的考生,需要加试专业课,录取时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来衡量,录取后学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艺术体育专业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如文化课达到普通文理科分数线,就可以兼报普通类.而普通类考生仅有文化课成绩,所以不能兼报艺术体育类。
2. 艺术类考试的形式有哪些?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
3.安徽省艺术类统考包括哪些?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08年安徽省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两类,一类是美术类,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不包括中国画、书法等专业;一类是音乐类,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对声乐、器乐有一定专业要求的音乐类专业,不包括舞蹈、音乐剧等专业。
美术类的考试科目为三门,总分为23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30分、色彩100分。
音乐类的考试科目为五门,总分为100分,其中声乐占35%,器乐占35%,视唱占10%、练耳占15%,基本乐理占5%。
4.哪些考生需要参加省统考,哪些考生不需要参加省统考?
凡是2008年报考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统考。未参加统考或统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该类专业录取;即使取得了某所高校发放的该类专业合格证,也不能作为该专业合格生源,不能被该艺术类专业录取。
报考省统考未涉及专业,如美术类中的中国画、书法等专业,音乐类中的舞蹈、音乐剧等专业以及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等专业,考生直接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即校考。
5.所有的院校都可以组织专业校考吗?
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中,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报考这些院校的本科专业,需要了解清楚这些院校是否会在省统考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6.哪些高校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可以在统考基础上再自行组织校考?
部分院校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可以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在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确定本校的专业合格生源。也就是说,考生报考这些学校除参加统考外,还要按学校规定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这些学校包括:①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②省外院校本科专业可以在统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专业加试,也有部分院校不组织加试,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录取。考生要了解清楚高校对专业加试的规定,按学校要求参加专业加试。
7.考生既参加了省统考又参加了校考,既有专业考试成绩,又有文化考试成绩,那学校是按什么成绩录取呢?
省属高校的音乐类和美术类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属安徽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直接使用安徽省的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以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安徽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安徽省专业统考成绩。
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其中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安徽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安徽省考生进行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安徽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各校对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以及具体录取规则有差异,考生应该注意仔细阅读各校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