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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炉。今年高考加分范围新增三类人员,优先录取人员新增公安和人民警察子女。
高考加分新增三类人
新增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残疾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今年增加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生流失超过10%可补录
今年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要求,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报名不再局限户籍地点
教育部要求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省级招生委员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