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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对象如何应对“平行志愿”模式?
特殊类型招生对象,一般指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等。如果考生属于上述中的一种类型考生,在平行志愿模式下,更要特别小心谨慎。因为平行志愿模式改革,是针对大多数考生的,对特殊类型招生,各省(区、市)均有不同的录取办法。比如,有的省规定,已经被高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合格的考生,在平行志愿填报时,应将选报高校(如同时参加多所高校选拔并被多所高校确定为合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放在平行志愿“A”位置,如果放在“B”位置或“C”位置,则无法享受选拔高校给予的优惠条件。有的省,如浙江是在每年的5月15日,单独为自主选拔合格的考生组织一次填报志愿,录取时先投档供选拔高校录取。有的省是根据高校提供经公示后的特长生名单,在批次投档前,先期出档,供高校选拔录取。因此,对考生来说,应密切关注本省对特殊类型招生对象的投档办法,严格按本省要求完成需要考生本人完成的程序任务,以免坐失良机,造成不应有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