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张红梅)明年,新疆将严格审查高考报名者的户籍,防止高考移民,以维护新疆考生的利益。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的教育系统人员,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11月13日从新疆招生委员会获悉,《2006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已出台,2006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今年年底开始至2006年2月底前结束。
新疆将按教育部今年新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做好报名的各项工作。各地招办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中学也将对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2006年高考报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也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组织、参与高考移民活动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系统的人员,将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类考生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至高三)并有相关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具有新疆普通高考报名序号;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转入新疆读高中的考生,须有两年高中学籍和会考成绩,并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历届生、中专生:往年在疆参加过高考,以新疆招办提供的全区历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库名单为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外来人才子女:区外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对开发建设新疆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子女,高中阶段在疆就学两年且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但要有父母的组织派遣手续或在疆注册投资资金等相关材料。
非兵团系统考生:可由新疆当地户口所在地级以上(含地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才能报名。
兵团系统考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以上(含师级)党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在疆高中就学所在地、州、市招委会批准,同时报经新疆招办备案。
七类考生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高校在校生;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被高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在户籍和学籍上弄虚作假者;
非父母抚养,又无合法公正手续者;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