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四:加分政策
降或加5分投档的
在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5分投档。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
经省招委组织测试,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降或加10分投档的
在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至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竞赛区一等奖(含)以上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加20分投档的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另外,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多项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关键词五:招生日程安排敲定
6月7日至8日,全国统考。6月7日,中国矿大等院校提前单独考试。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6月25日,安排外语口试、军事公安院校体检面视。6月26日,通知考生成绩。6月27日至29日,考生申请查卷。6月28日至7月2日,全省外语口试、军事公安等院校体检、面视、体测。6月30日至7月2日,查卷。6月30日至7月8日,提前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7月6日至8日,军队公安等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7月8日至9日,军队公安等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7月11日至13日,一本A类院校录取。7月15日至17日,一本B类院校录取。7月19日至22日,二本A类院校录取。7月24日至27日,二本B类院校录取。7月29日至7月31日,三本院校录取。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8月9日至10日,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8月12日至14日,第一批专科院校录取。8月15日至17日,第二批专科院校录取。8月18日至20日,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8月21日至9月2日,新生预报到。9月4日至6日,清退未报到考生电子档案。9月11日至12日,专科(高职)补缺填报志愿。9月17日至24日,专科(高职)补录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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