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词:报名
何处报名有细规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不满16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制式户籍证明)。
常住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凡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我省报名。
2关键词:加分
此类考生须备材料
每年都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所有这类考生需要出具相关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在省级招委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的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关键词:志愿
6月9日开始填报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十一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分A、B两类);第六栏是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1A、1B、2A、2B);第七栏是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专业志愿栏的设置:第四、五栏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设三个专业志愿,其余各栏每所院校各设两个专业志愿。每所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均设有“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
今年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
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