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蒋敦杰
■采访人:本报记者于建坤
高考目标与国家课程改革目标一致
记者:海南是首批实施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省区之一,到2007年,参加新课程实验的首批高中生将迎来高考。实施新课程方案后高考怎么考,不仅考生、家长和学校,全社会都在关注。不久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面向全省征求意见,你认为,这个方案怎样体现了高考目标与国家课程改革目标的一致性?
蒋敦杰:两个目标根本上应该是一致的,都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两个目标都要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性原则。但是多样选择的高中新课程结构及其整体性目标要求与现行单一性高校招生考试有较大的反差。社会需要是多元的,学生潜能特长是不同的,新课程努力体现这种多元化要求,需要经过高考才能实现学校培养与社会需要的对接。高考的单一性和高招的简单化,使社会需要和学校培养难以正确地对接。如何达到两个目标的一致,要做艰苦的、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步就能实现的。改变单一性考试和简单化招生,需要确保操作安全、公平公正和考虑成本控制,其间有许多需要研究和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的现实选择只能是:确保稳定,有所作为。其具体现是,2007年海南省高考方案对现行高考、会考制度在科目设置、赋分权重、考试时间和招生录取原则上没有大的改变,以保持秩序的稳定和制度的连续,改革探索主要有四点:一是按照课程目标提高命题水平;二是在3+3考试中,实行超量命题,限量做题,给学生课程选择和潜能发挥提供条件,也有利于高校对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甄别和选择;三是减少会考科目,强化会考结果利用,保障学生的共同基础和知识学习的结构完整;四是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作为高考报名的必备材料和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3+3+基础会考“减负”还是“加负”
记者:海南《指导方案》考试科目设置的基本模式是“3+3+基础会考”,这个模式增加了很多科目,如“基础会考”要求文史类考生考理科知识如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要求理工类考生考文科知识如政治、历史、地理和技术。在现有的高考方案中还没有这样做的,要适应这个新方案,考生不得不去复习更多的科目,有人认为这样做加重了考生的负担,与“减负”精神相违背,是一种倒退,你怎样认为?
蒋敦杰:我不认同这种看法。
首先,考试科目多少与学生负担不是简单的正相关。真正的考试负担是考试内容的繁、难、偏、杂和高考竞争的激烈程度。
第二,高考目前还是由省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而不是由高校自主招生自主命题的多元化考试和多渠道招生。考试科目的确定,要尽可能保证学生对课程领域学习的权力和条件,能够与国家的课程目标具有一致性。考试科目设置应该保证学生的共同基础和均衡发展,而不是越少越好。
第三,科目数量不会因为改变考试试卷、场次的组合方式而改变。课程科目只要列入考试,无论是综合考还是分科考,其课程教学和复习的要求是完全一样的。对于同一数量的考试科目负担压力的降低,不在于考试的组合方式,而在于考试内容、难度和考试时间安排的合理。海南高考改革方案将现在的“3+小综合”改变为“3+3”后,考试科目和学生负担没有任何改变。“3+3”将更有利于实行超量给题,限量做题。
第四,在考试科目设置上,海南高考改革方案与其现行高考、会考相比,不仅没有增加,会考科目反而减少了一半。并且在考试内容和难度适当降低的同时,增加了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因此对学生会有更好的适应性。
第五,基础会考虽然按10%的比例进入高考总分,但因为基础会考定位为水平考试,命题指向核心知识,难度控制在多数学生能够通过,学生之间考试差异不大,折合高考分比例低,对学生高考总成绩影响不大,因此,不会给学生造成太大压力,学校没有必要强化训练,也不会导致无限度的加班加点。现在的紧张是因为对基础会考定位不了解造成的。
改革会考减少科目强化结果运用
记者:既然“基础会考”科目对人的可持续发展如此重要,为什么赋分分值那么低?
蒋敦杰:我先说一下会考。会考是个好制度,为什么现在会考实行不好招人议论呢?不是会考本身有问题,而是它的结果运用有问题。如果一个评价学生的制度对学生却没有最终评价意义,那么这个制度再好也执行不下去。海南一直在搞会考,而且做得认真,坚持得比较好。这为我省2007年的高考改革提供了一个基础。海南高考改革方案,将基础会考科目按10%计入高考总分,强化了基础会考结果的运用,从而使这些课程的学习对学生具有评价意义,从而保证开好课、上好课。基础会考占分少,是基于其考试目的不是主要用于区分学生,学生都考得好本来就是考试的期望。
记者:有人质疑,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基础会考定位为“水平考试”,这两种性质不同的考试整合在一起是否科学合理,你认为呢?
蒋敦杰:教育部对2007年高中新课程实验区高考改革有明确的原则要求。教基[2005]6号文件指出:“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研究制订要遵循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要实现教育部上述要求,必须全面发挥两类考试的功能作用。海南高考新方案“3+3+基础会考”是贯彻教育部这一要求的现实可行的选择。
人们质疑海南高考新方案将两类考试整合,主要是担心对区分度不高的基础会考成绩折合成录取成绩,会影响高考对学生的区分。我们认为,基础会考会使高考区分更加全面,使高考有更好的效度。首先,从3+3考试来说,不会因为增加了基础会考而影响对考生的区分。纵然综合基础考试的结果是全体考生成绩一样,区分度为零,3+3科目考试的区分排名也不会有任何变化;第二,增加了基础会考之后,综合基础考试的成绩差异所造成的区分,反映的是在课程学习的基础性和均衡性水平的区分,这一区分的增加,将使“3+3+基础会考”的区分更加全面和周到。这不仅有利于克服高中课程开设的偏颇,有利于学生素质结构的完整,也是符合高校的培养目标和继续学习需要的。
区分度、信度、效度从多方面看高考公平
记者:讲到高考的公平公正,人们往往首先想到高考的信度,即它的客观效果是否真实可信,你在讲信度的同时,为什么强调高考的效度?
蒋敦杰:保证高考的高区分度和高信度,是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但是,带有片面性的区分和信度仍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我认为,高考的公平公正,不仅仅体现考试的区分度和信度上,还体现在考试科目、考试选择、学习条件和考试效度等诸多方面。
比如,从考试科目设置看公平,一般来说,进入考试的课程领域完整比缺失更公平。从社会公平角度,国家的高考制度,应该对能够学好各门课程的考生一视同仁。高考对科目偏颇的后面是对相应科目具有学习优势和课程选择的学生的偏颇。我认为,在高中阶段,学生个体允许偏科,社会不应该偏科。学生个体的偏科,表明学生基于自己不同的特长和潜能对课程的选择,这是允许的;社会的偏科,实质表明了社会对不同课程学习优势和选择的考生的不公平,能够允许吗?作为教育的公共政策,如果会导向学生课程学习的缺失,造成对不同潜能和特长学生的偏颇,这样的公共政策是需要反思的。高考无论是否准确但客观上已经是代表着社会对高中质量具有高利害关系的检测,高考对科目、内容及其目标指向要求的畸轻畸重,即使考试区分度和信度很高,实际上也包含着不公平。
又比如,从考试选择看公平。考题是学习内容的样本,一般来说,考试多样本选择的公平优于考试少样本选择。面对学生自主选择的高中新课程,通过超量给题、限量做题,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选择样本,让每个人都选择自己的优势领域,就有利于避免因为样本的偏颇所造成的不公平。
再比如,从信度和效度看公平。现在讲公平,多是从考试信度,即客观性上看公平,而很少从考试效度上看公平。所谓考试效度是考试结果对我们期望目标的吻合程度。信度公平是显性的,容易受关注;效度公平是隐性的,容易被忽视。然而,体现了国家对高中教育的价值追求和质量期望的恰恰是考试效度,对高中教学产生导向的也是考试的实际效度指向。高考改革,只有在保证信度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考试的高效度,才会有真正的公平。试比较,现有的“3+小综合”科目的一次性高考分数和海南新高考方案提出的与保证学生共同基础,增加自主和选择的课程结构相吻合的考试评价,哪个更能代表高校宽基础需要和社会对高中教育的质量期望呢?显然,单一性考试和简单化招生无论从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还是高校继续学习的需要,都难以达到高效度。海南高考新方案的考试模式,以及对综合素质的要求,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提高考试效度所进行的一些探索,不仅不会降低而且更有利于实现考试的公平。片面追求升学率愈演愈烈的现实让我们反思,只顾信度的公平,而不管效度的公平,不仅不代表实质上的公平,而且因为将这种形式公平绝对强调到排斥对考试效度的追求时,会使纠正高考对效度的偏离非常困难。
此外,我们还要重视缩小教育条件造成的不公平。像举重、拳击分重量级比不分重量级更公平一样。生源和办学条件不是一个等级的学校考同样难度的试卷,本身就包含着不公平。尽管现在还没有根本的办法解决这一复杂的问题,但我们的改革却要着力去缩小和减低这种不公平。海南高考新方案,从多方面兼顾到学生的共同基础和均衡发展,可以缓解不顾学生差异,一进入高一,就瞄准高考教学的错误做法,这就给了条件差起点低的学生缩小差距的时间和机遇。
总之,用区分度和信度保证公平是不可缺少的,但区分度和信度不是保证公平的唯一因素。单一的考试,未必是最公平的,改变单一的考试未必就不公平。就现实情况看,在有把握保证信度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更多的方面,特别是提高高考的效度来保证和提高高考的公平性。(下篇请见8月31日第五版)
《中国教育报》2005年8月24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