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Q吧)刚结束,就有市民反映有人从事招生诈骗。考生和家长如发现可疑招生诈骗行为,可以拨打“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电话(0371)68101611举报。
在此,应考生和家长的要求,专门搜集了一些招生中欺诈惯用的小骗术。
“内部指标”不可信
近年来,每年逢招生考试时,总会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招生代理人、定向培养单位等的旗号,进行所谓的代办、代招行为,并最终骗取家长钱财。
按规定,高校不能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凡是打着人才交流中心等各种旗号进行代办、代招的行为均是非法的。
而且,国家严禁任何形式的体制外招生,所谓的“小计划”、“内部指标”和花钱买指标或不经省招办公布可以降分录取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能轻信。
本科“补录”要当心
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结束后,高校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补录或换录。一些人打着某校的名义说本科补录,很可能是引诱你上钩,骗取钱财。对此,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当心。
9月下旬,我省将为专科安排补录。我省补录仍然会通过征求志愿方式,在网上录取。在豫安排有专科层次招生的省内外院校,将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报到省招办。省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余额和我省生源情况,确定参加补录学校及补录人数。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要求,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补报志愿。
收到通知书要认真鉴别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招办统一在网站(www.heao.gov.cn)公布,随后将进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录取结束后,录取名册由省招办打印、加盖录取专用章并直接寄往各招生学校,而不是由个人或他人携带转交。高校依据省招办备案的录取名册,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寄给考生。
提醒考生和家长,通过寄假通知书骗钱的行为也不少见。凡在全省常规录取结束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要认真鉴别,如发现贩卖、购买录取通知书的,要及时举报。
收扩招、定向费属违法
高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对外公布。
所有费用由考生直接向学校交纳,以个人或中介机构名义收取所谓押金、扩招费、定向费、赞助费的,均属违规、违法行为,也是常见的招生欺骗行为之一。
另外,所有招生工作人员,不能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能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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