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外省院校在广西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200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广西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维护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的信誉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厅〔2005〕1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院就2006年外省院校在我区设点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进行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
2006年我区共为区外院校设置两个考点:
(一)南宁市第五中学考点
地址:南宁市华强路95号,邮编:530011
联系人:陈武业 联系电话:0771-2410160,3988665(小灵通)
(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地址: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或音乐学院办公室
邮编:541001
1.美术学院联系人: 向 先、席志新
联系电话: 0773-2856601、2816326、280981(传真)
2.音乐学院联系人:许 燕、黄和平
联系电话:0773-2830081、2815163、2804969
二、设点申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可使用我区统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也可在我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凡在我区设点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外省本科院校,请于2005年12月31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由我院备案。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所考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及各专业考试科目、设点考试的时间、地点、评分办法、录取规则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我区2006年组织美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三科,音乐类专业计分科目为四科,其中统考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练耳三科,选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等3科(考生根据专业要求选考其中一科计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我区统考科目已涉及的专业,我院将不受理外省专科(高职)院校和只招收专科层次的院校在广西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申请。
三、考试时间
2006 年1月5日至1月25日,3月1日至3月31日。
招生院校向我院申报设点并经我院同意后方可联系考点安排考试。考试时间、考场布置等特殊要求请直接与考点协商解决。
四、报名要求
为了加强报名、考试数据的管理,加强对考生专业考试的资格审查及身份确认工作,招生院校在招生简章中须向考生说明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学校、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院校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二)招生院校要使用数码相机等信息采集设备,规范采集考生有关信息,采集的信息必须包括考生的身份证号码等。
五、考务管理
(一)院校派出的参加专业考试工作人员应是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熟悉专业考试业务,同时要携带院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二)各院校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要准确登记考生身份证号、2006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号等有关信息。
(三)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点学校提供考试场地、考试所需的设备等服务。
(四)监考人员由招生院校和考点学校协商解决。
(五)考试费用及考场租金由招生院校与考点学校协商解决。
(六)考试前由招生院校与考点学校签订专业考试协议书。
(七)监考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两人以上)签字。违规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经考点汇总上报自治区考试院,由自治区考试院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立艺术专业考试巡视组,检查、监督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
六、专业考试合格信息报送及使用
(一)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外省院校须于4月15日之前,将通过本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及考生报名信息等通过 电子邮件从网上报送艺术合格信息并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同时合格名单还须加盖公章后以表格形式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普招处,电子信息和纸介质名单必须一致。备案数据库结构使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结构。愈期将不接受院校补报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专科(高职)院校和只招收专科层次的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录取时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录取时,在我区统考合格的生源范围内,根据招生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备案名单及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志愿投放档案。
七、我院艺术类招生组的联系办法如下: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37503,传真0771—5337431
电子邮箱:chen_wq@mail.gxeea.cn
联系人:陈文青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
附件: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艺术考试 设点 通知
广西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05年11月29日印发
校对:陈文青 录入:陈文青 排版:周庆华 (共印730份)
[责任编辑:vincent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