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练掌握考试流程
考生要调整好耳机的头带,然后戴上耳机。耳机话筒距嘴最合适的距离是保持在2cm左右,距离不能太近(小于1cm),也不能太远(大于5cm),话筒略低于嘴巴。考生在英语口语计算机考试系统界面上通过键盘两次输入准考证号,并按回车键(ENTER),经确认照片无误后进入考试系统。正确进入考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测试设备音量。系统测试界面显示四个按钮,点击“播放原音”按钮,测试能否清晰听到系统原音;这时可调整耳机的音量开关控制音量大小,点击“录音”按钮,朗读系统给出的一段文字,测试录音设备,录音完成后,点击“试听录音”按钮,测试能否清晰听到自己的录音,若录音音量过小,可举手请监考老师协助调整。当耳机、麦克风测试正常,及其他设备测试正常后,点击“测试完成” 按钮,退出测试界面,等待考试开始。考试终了,确认考生答案全部上传至服务器后,系统管理员启动“考试完毕”指令按钮,对考生答案进行打包。监考员回收考生草稿后发出离场指令,考生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在做录音答题时,必须在屏幕显示“开始录音”字幕下面的红色录音倒计时进度条出现到消失的时间内答题。因为红色录音倒计时进度条出现前及消失后录音系统均处于关闭状态,此时答题无效。
切勿违反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编排好的考试顺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迟到或缺考考生不得另行安排考试。每时段开考前十五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候考室。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出场,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出场后,考生不准在考试场所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不准随便进出,不得与已考考生接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考生可携带钢笔或铅笔进入考场,以备必要时便于记录。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试场所(含候考室、备考室、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领取草稿纸,自觉服从监考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开启和移动计算机等相关设备,只能按指令在键盘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按系统提示进入“等待考试”状态,等待“开始考试”指令的发出。考生擅自关闭计算机、拔掉网线、拔掉电源,造成停机、数据不能传输的,取消考生英语口语考试资格。考试开始后,考生不能再使用键盘和鼠标,避免死机或退出考试系统。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做考试以外的动作(如拔弄计算机开关、电源线、耳机线等)。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在考试过程中,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故障等异常原因造成考试中断的考生,应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并服从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不得扰乱考试秩序,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