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在湖南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
二、报名办法
(一)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市州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寄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高中毕业证(应届生凭市州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对口报考有关高校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报考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和外省有关体育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学校推荐证明),报考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和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少年班、小语种、盲聋哑特教专业、职教师资班、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和保送生,到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省西藏内地班的考生在其就读的岳阳市一中报名,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部分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省煤炭部门的推荐证明到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考生到报名点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后,再领取《报名登记表》(草表)、网报登录卡等材料。
(六)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签订诚信高考(Q吧)承诺书。考生在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时,均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