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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朱建华)前日,本报独家报道我省13所独立学院宣布将“自颁学位”。昨日,我省31所独立学院,全部在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招生章程,无一例外地表示将从今秋入学新生起,自授学位。此前,部分高校在学位授予方面含糊其词,短短几天时间,为什么所有独立学院统一了口径?
不“自授学位”,章程难过审核关
昨日,某独立学院负责人向记者抱怨,“没有获得授予权,就在章程中作出承诺,并非学院本意。”
他说,对今年入学的本科生明确自授学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硬性要求”,否则章程就无法通过审核。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5月5日,该厅收到教育部通知,要求在审核独立学院章程时,必须将是否明确自授学位作为一个“硬杠杠”。该厅当天就将通知紧急转发给全省独立学院。
取得学位授予权,才能授学位
只有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才能自己颁发学位。据悉,我省目前尚没有一所独立学院取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提出授权申请的也只有少数几所。
一些独立学院负责人担忧地表示,学位授予权有着严格的程序,现在湖北31所独立学院良莠不齐,谁能保证四年后都能取得授予权?万一到时少数学校没有取得授予权,现在的承诺如何兑现?
明确自授学位,也是一种督促
武科大中南分校高教所研究员廖小磊认为,独立学院对今年的新生明确自授学位,对自身也是一种督促。“独立学院要取得学位授予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对自身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也会促使独立学院今后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并在四年内取得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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