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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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梦实习生任昭颖)昨日获悉,根据教育部的2006年普通高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我省正式出台了《四川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我省规范招生的5项规定,如学校招生不得“先上车后买票”预发通知书,学校收费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等,确保“阳光工程”制度化。其中,五项具体措施为: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办集中公布;学校不得采取向考生承诺、许愿等不正当的方式自行组织生源;严禁学校无计划招生、或采用“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取考生入学。所有未完成计划,只能由地方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生源;规范学校宣传行为,学校招生广告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严格收费管理,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收费,更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巧立名目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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