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能在西安参加高考(Q吧),川籍民工老苏不惜血本在西安买下房子,并将小苏落户西安。但年初,陕西省招办发文规定,像小苏这样在陕西落户未满3年的考生,不能在陕西参加高考。日前,和小苏同样被限参考的12名河南籍考生已将陕西省相关教育部门告上法庭。今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专家称,陕西省此举涉嫌不公,侵犯了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期待:为孩子高考,民工买下商品房
昨日,记者在西安某工地上见到了川籍民工老苏。
“我买房子当时就考虑到将来他(小苏)能在西安参加高考。”老苏告诉记者,他本人没什么文化,像《长江7号》中的周星驰般努力打工挣钱,让自己的孩子尽可能上好的学校。他听说陕西的教育资源比较丰富,考大学要相对容易一些。
1994年,他来到西安。按当时的政策,要在陕西参加高考,必须满足“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3年以上”的“双三原则”,但跟随父母买房入户的不受此限。为此,2003年,他和妻子省吃俭用花了10多万元在西安买下一套商品房。2005年11月,小苏成功落户西安。
落空:户籍不满3年,小苏被禁考
“收到小苏不能在陕西参加高考的消息,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老苏说,陕西省招办的文件称,不满足“双三原则”考生不能在陕西报名参加高考,跟随父母买房入户并没被列为可以报考的特殊情形。而从2005年11月算起到今年6月高考,小苏的户籍刚好差几个月。
“陕西不让考,四川也不要,我们成了没娘的孩子。”老苏说,当初教育部门曾承诺,帮小苏联系回四川参加高考。但今年3月,教育部门又说,由于小苏户籍已迁到西安,四川方面不同意他回原籍参考。
老苏说,他觉得自己比起陕西本省的公民低人一等,辛苦打拼多年买下房子迁了户口,竟仍不能让政府认可自己陕西人的身份。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观望,因为有12个其他考生已忍不住先起诉了。
公文:省招办与市招办“打架”
原籍河南的考生家长老潘等人手上拿着厚厚的一叠文件。西安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写到,“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在陕西省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2005年9月1日后落户者);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等。但在该项最后又有一行文字说明:“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市等正常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而陕西省招办的规定中,两相比较,少了“户口迁入我市”一条。
官方:高考移民侵犯本地考生利益
陕西省教育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以个人身份告诉记者,西安的高校多,考生相对一些省市少,客观存在着高考录取分数比较低的现实,所以,也确有一些原籍外地的学生设法把户口迁入西安的情况。高考移民侵犯了本地考生的利益,根据规定,严格审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湛中乐等专家也就此案展开研讨会。两位专家认为,现在各大学招生都偏向本地,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这种影响下出现高考难的省份的考生向高考容易的省份流动就在所难免。(记者 李凌鹏)
(成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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