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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守帅)“高考移民”在我省将受到限制。记者昨(1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对四川省普通高考考生的户籍和学籍作出补充规定,从2012年起,从外省(市、区)迁入的考生,其户籍须在四川3年以上(当年9月1日前),且高中阶段连续在四川就读3年,取得四川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
对因特殊原因户籍迁入四川的考生,不作时间限制。
根据我省目前的规定,高考生须在正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对享受户口所在地照顾政策的考生则有三年前就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要求。这意味着,考生只要报名前户籍在川便可。但从2012年起,户籍从外省(市、区)迁入的考生,若要在川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就应符合新的规定。因此,今年秋季学期上高一的外省学生,若想3年后在四川报名参加高考,除户籍要在今年9月1日前迁入四川外,人也要入川。
因特殊原因从省外迁入的考生,在四川取得高中正式学籍,其户籍、学籍可不作时间限制:考生父母一方为军队集体户籍或复员、转业军人户籍已迁入四川,考生本人户籍在四川;考生按收养规定被户籍在四川省的人收养,考生户籍已作为被收养人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入川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和职工,考生本人户籍随之迁入四川。
对不是以升学为目的、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并要求在川报名的考生,由考生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县级招委牵头组织审查后,报请市级招委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也能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