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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31日电(记者余靖静)针对高职招生中出现的"加分证书"买卖现象,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日前表示,将对部分加分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对个别不符合规定的证书将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规范。
据了解,2001年起,浙江高职(单考单招)招生开始实行技能加分政策,具有职业技能中级以上证书的考
生可加技能分35分。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职业学校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学习的积极性。
然而,有关媒体近日却接到读者反映,称一些发证机构存在"加分证书"买卖行为。而教育部门也没有对发证机构的资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证书的性质提出规范的标准。
针对新闻舆论的监督,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鲍学军表示,高职招生的加分政策应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实施以来总体顺利,而据调查,现实中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
据介绍,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后,浙江省教育厅已将省内各类职业资格考证资料呈交国务院,目前正在审核中。
鲍学军说,基于浙江省2009年高考政策变化及已取得相关证书考生的利益考虑,浙江省教育厅将从2010年开始完善高职(单考单招)技能加分政策,对部分加分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对个别不符合规定的证书将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清理规范。
在加分政策调整前,浙江省将从严检查学生技能证书真伪,对颁证单位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证书买卖行为,保证证书质量。教育部门正在商议制定有关证书买卖行为处罚措施,省内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也将于2010年彻底清理规范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