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背后的利益链条
冒名顶替者上大学,此后一生都要用着别人的名字。那么被冒名顶替者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是同谋者还是受害者,这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链条?
按高志刚的理解,冒名顶替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完全恶意地顶替别人,拿着别人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前来报到上大学,身份证等证件都是假的。“有的新生的报到证就是假的,我们能看出来。”蔡先金也说,假报到证是一些造假窝点造的,在细节上和真的不一样。
“如果是这样一种情况,被顶替者就是受害者。”高志刚发现,已经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案例。据此前媒体报道,2007年11月,临沂师范学院在向山东省教育厅报送2008届毕业生信息时,突然发现学校的毕业生档案里出现了两个张彩伟,同名同姓,身份证号码也一致。根据目前的国家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一个学生只有一个学号,一个身份证号,如果一个身份证号码下有两个学生,其中一个将没办法正常毕业。后经学校调查发现:2004年9月就有另外一个学生用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拿着临沂师范学院法学专业的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当时,张彩伟本人以为自己没有被录取,选择了复读,结果再次考上了临沂师范学院后,才发现自己被冒名顶替长达3年之久。
高志刚的另一种理解是,冒名顶替者手中的录取通知书是从其他人手中买来的,有的人考上了一所大学不愿意上,就卖给他人。“这样被顶替者就是自愿,就是同谋。”
另有知情者透露,有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是通过中学教师转手,卖给一些高考成绩差的考生,一般本科可收取1万至2万元,重点大学收费更高。当然,买者和卖者会协商如何重新办理一套新的户口、档案等关键资料。这中间,中学教师可从中捞取2000到3000元的中介费。
“要彻底清查冒名顶替背后的利益链条,得从中学和当地办户口的部门入手。”蔡先金建议说。
还不只是冒名顶替,与之相似的是替考现象。山东某高校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称,有人专门组织在大学里找枪手替高考考生考试,一次可获得上千元的收入,而组织者更获暴利。
事件凸显高考高招相关环节的缺陷
此次济南大学清退21名涉嫌冒名顶替的新生事件,在山东省已不是个案。据了解,山东经济学院从2001年开始打假,当年清退15名假冒大学生,第二年清退12人,2006年查出4人,2007年查出2人。
近年来,冒名顶替现象接连不断,如何杜绝,有人将处罚冒名顶替者作为一个有效的办法。那么冒名顶替者被查到了、清退了,来年还能不能继续考入同一所学校,有没有相应的处罚,比如说两三年之内不能参加高考?
蔡先金对这一问题面露难色。他说,学校只能负责查清、清退,但没有处罚权,一个冒名顶替者被济南大学清退后,明年仍然可以报考济南大学,是不是真实的,大学在新的一年又得组织人力进行大规模的排查,目前来说学校对此没有更好的应对措施。
对于有人提议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和考卷等资料的指纹机制的可行性,山东经济学院的一位教师认为,其成本很大,且不方便实施。“如何杜绝,这还是高考高招环节的一个缺陷。”这位教师发出疑问,冒名顶替会不会涉及法律问题?
而法律亦没有具体的依据。山东省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兰臣告诉郑州晚报记者,在法律条文里对冒名顶替者的判罚还属于空白,而先前山东枣庄有一名考生被冒名顶替最终获得了赔偿,那个案件也开创了全国直接引用宪法的先河,所以只能说被冒名顶替的人可积极维权,其他的只能看国家教育部或其他教育部门怎么规定了。
此前国家教育部学生司有关负责人表态说,为了防止冒名顶替入学,教育部在制度设计上要求对入学新生进行电子注册,要对通知书、身份证、各个方面的证件全面核查,但这也“主要是为解决替考问题”。
“高考高招制度的完善,仅靠高校自己是无法完成的。”山东经济学院一名工作人员皱着眉头说,这需要教育系统的努力,要根除其背后的利益链条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牛亚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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