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监利高考(Q吧)生民族成分涉假事件调查
由于上门要求变更民族登记的人太多,监利县民宗局在办公室门口张贴了这份告示。
一份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原始材料显示,居委会盖章证明后,民宗局签“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部分考生家长申请变更族别的资料
7月中旬,一封发到报社的举报邮件,向网上的几份公示名单提出质疑。
质疑指向湖北招生信息网上,石首市、监利县公示的少数民族高考生名单,103名考生可享受10分的政策性加分。
举报邮件称,上述两地并非少数民族集聚地,而少数民族考生却“密密麻麻一大排”,其中石首市56名,监利县47名。“更令人不解的是”,考生父母单位经公示后,有超过半数在当地公安、司法、财税、教育、交通、党政等部门任职,其中不乏局长、部长等“特权人物”。“我跟某局长的儿子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从没听说他是少数民族,怎么高考时却突然变成了土家族?”
本报联合楚天都市报赴两县市展开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考生少数民族成分作假现象不仅存在,而且疑似群体作弊。
记者发稿前获悉,湖北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部分考生通过更改民族成分骗取高考加分事件,已指示湖北省民宗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严肃处理。湖北省民宗委和荆州民宗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并于昨日下午赶赴石首,将重点调查今年石首公示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湖北省民委主任谭徽在告诉记者,对于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将建议教育部门取消其优录待遇;考生家长属于党员干部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招办负责人
“招办很难去质疑考生民族成分的真实性”
按照湖北省招办[2007]28号文件通知,少数民族考生的申报、审核由市县一级招办统筹安排,考生材料由县市招办初审,省招办终审。
这意味着,石首、监利两市县招办是当地少数民族考生申报审核的组织者。
“每位少数民族考生的审批要过5关!”7月17日,监利县招办李姓副主任介绍审批流程,少数民族考生在领到优录表后,先由学校盖章,然后分别由考生辖地派出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盖章,最后送交县招办和省招办盖章。“一共5个章,层层审核把关。”
李介绍,5个章中最关键的是民宗局和公安局。“只要有了这两个章子,我们肯定会盖章,县招办只是个流程。”
李表示,县招办对考生民族成分的真实性并不负责,也不可能去复核。他出示的一份鄂招委[2008]1号文件显示,“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和有关原始证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对其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据此,李认为对真实性负责的应是公安部门和民宗局。李还介绍,在考生资料报往省招办审批时,还需提供考生及父母登记在一起的户口簿原件。而且考生名单要层层公示,首先在学校内公示,然后县招办在网上和教育局门前也作了公示,“公示从5月23日起至7月10日止,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7月18日,石首市招办副主任鲁炳双也介绍,今年的审查非常严格,考生需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上面显示为少数民族,才可能通过最后的资格审查。随后,市招办还将这批学生名单公示了数周,才报送省招办。
与监利不同的是,石首在公示期却发现了问题。鲁介绍,公示期间有学生举报一名李姓考生少数民族身份有问题,随后这名考生向省招办撤回了申报材料。
“这类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市招办另一位负责人对此显得忧心忡忡,他说,在去年的审查中,他就发现一个“明明是汉族”的熟人和小孩双双摇身变为少数民族,当即将其“砍掉”。事后这位熟人还责怪他:前面几个部门审查都通过了,你还卡什么呢……
“民宗局和公安部门都盖了章,招办往往很难对考生民族成分的真实性提出怀疑。”
监利县民宗局
“我们认定的依据是户口簿”
“我相信,考生的户口簿不可能作假。”7月17日,监利县民宗局局长彭柳介绍了该局的审批流程。
她说,民宗局对是否少数民族考生认定的依据,主要是户口登记资料。“户口簿上证明是少数民族,我们肯定是认定的。”
彭介绍,监利县今年47名少数民族考生,多由家长拿着优录表和户口簿到民宗局来盖章,户口簿上明确写着少数民族,民宗局没有理由不盖章。
“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少数民族,调查核实的责任不在我们。”彭表示,民宗局的主要职能是审批,并不像外界认为的是认定部门。彭说,也有人向她提醒过,少数民族考生有的是作假,“但我们只是履行一个程序,包括有些考生家长高考前变更民族成分,我们也只能是看证明材料,没有复核的义务。”
在民宗局办公室的门口处,张贴着落款为“2007年10月”的一份告示,“遵照省、市通知精神,停止办理少数民族身份确认手续。”彭柳说,这是因为找她们办民族变更手续的人很多,“很烦,就在门口贴了这张公告。”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很多考生在高考前变更民族成分,多是父母一方先由汉族改为少数民族。按照规定,未满18岁的考生,只要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就可同时变更为少数民族。
对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为少数民族的,彭柳说,民宗局也仅是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凡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彭说,家长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由社区或乡镇政府或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民宗局主要是审批。
然而按照规定,父母变更民族成分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规定》中标明:“年满二十周岁不再更改民族成分。”但据记者调查,绝大多数父母变更民族的申请理由都是“由于过往户口登记有误”。
石首市民宗局人士也表示,近几年不断有人到局里来,说原来民族登记搞错了,要求更改,不改就会扯皮。民宗局只能依据规定,只要乡镇或居委会开具了证明,他们就只好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