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发布高考招生细则,专家详解今年高招新政
我省今年考生减少4856人,录取比率可能提高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对今年湖北省高招细则、志愿填报、录取规则、防止招生诈骗等重要内容进行详尽说明,详细解答了高考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注意事项。
今年我省有519509人报名参加高考,比去年减少4856人。我省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但有11个方面变化考生需关注。
今年起,我省报名、评卷、填报志愿、录取全部施行网络化。高考志愿结构与去年保持一致,第一、二、三、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备受关注的“平行志愿”将在武汉部属高校共建计划中首用,计划录取设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据了解,去年全省约有60%的考生考上大学。今年教育部确定全国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比去年增长4%。按此测算,我省今年高考录取率比去年可能有所提高,但我省今年文科生参考人数激增,达到19.1万人,在文科招生计划没有大调整的情况下,今年文科考生的竞争将趋于激烈。
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解读篇
省招办专家解读招录十一大变化
●不再单划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可加10分优录
昨日,我省招办专家、高校招办主任及出台高考政策的相关部门专家为考生解读今年十一大新变化。
变化一:全省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网上填报,停止采用纸介质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方式。
变化二:今年我省二本院校中,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增加3所;自主招生试点的职业技术学校增加3所。新增的二本院校为: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新增的职校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他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
变化三:调整全省高职统考科目和投档办法。高职统考科目由去年“3+专业综合”调整为“3+计算机应用基础”。招收参加全省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本科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不再按专业考试类别投档。
变化四:共建计划只设平行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调整到批次线。
变化五:征集志愿生源不足,三本院校可下降到批次线下20分内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变化六:不再单划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军校招生执行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变化七: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省级招办不得投档,招收院校不得录取。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由去年规定的二本(二)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变化八: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总分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0分。考生投档成绩由原来的高考成绩与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调整为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省招办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变化九: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可加10分优录。
变化十:今年省招办不再打印发放《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只打印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作为考生被高校录取的依据;高校根据省招办寄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与有关报名资料一起寄送被录取考生。
变化十一:今年起,当年违规,下年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