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出台《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据悉,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高中新课程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选拔考试评价制度,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省昨日正式出台了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新方案将从2009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
建立高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明年新的高考(Q吧)选拔录取制度怎么样呢?昨日出台的新高考方案明确规定,2009年开始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将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导思想,按照有利于促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国家统一考试与高中综合评价相结合,有利于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基础上,逐步建立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明年起实施的新方案将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明年起,我省将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这有利于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规范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普通高中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习能力分为A、B、C、D四个等级
新方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程度及其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
新方案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应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将其纳入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使综合评价可信可用,发挥其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考试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明年起实行的新的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科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科和外语科各为120分钟,各科满分分值为150分。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综合,报考文史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文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分值为300分。
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综合,报考理工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分值为300分。
明年的高考将更加体现公平性,避免偏题、怪题,同科目不同系列或模块选做部分的试题应力求难度的相对均衡。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
改革高校选拔新生模式和招生录取办法,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逐步进行一系列全新的改革。
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应届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随着中学教育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鼓励高等学校在录取时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省属“211”本科高校可自主选拔录取
条件成熟并获得教育部批准,省属“211”本科高校可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
进一步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在实施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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