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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07年12月份结束,部分考生由于在异地训练或未及时了解今年的报名时间等原因而未及时参加报名,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7〕330号文)的精神,为了使该部分考生能报名参加考试,请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和组织未及时参加报名的考生进行补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2008年3月6日、7日两天。
二、补报名地点: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报名资料前往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完成预报名、确认报名、摄像和交费等手续。
三、具体的报名条件、报名方法及细节参照《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7〕330号文)。
四、补报对象
1、因故未能参加普通高考(Q吧)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报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需兼报文、理科且未兼报的考生,可补报文、理科考试科目;3、符合单考单招条件,未参加报名的考生,应补办报名手续;除以上考生外,不再办理其他补报名手续。原已报名确认的考生数据不得更改。
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和组织错过正常报名时间的考生参加补报名,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moninfu]